日期:2023-06-02 16:18:04 来源: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
【资料图】
公告
福建省消委会于近期开展儿童服装比较试验,现由于通过特快专递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将反馈函送达湖州炜创服饰有限公司、深圳爱迈尼服饰有限公司,根据《中国消费者协会比较试验工作细则》有关规定,现对湖州炜创服饰有限公司,深圳爱迈尼服饰有限公司通过我会微信公众号发出反馈公告,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内。如逾期未收到书面答复,不影响福建省消委会对测试结果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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